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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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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

英文名: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 简称:“铁大”,“STU”,“石家庄铁道学院” 所在地:石家庄 院校代码:10107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工科类/理工类/考研院校

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振兴计划
  •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简章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2020-06-23
一、学校简介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系当时全军重点院校;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4年转属铁道部,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学院;2000年划转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为河北省重点骨干大学;2010年3月更名为石家庄铁道大学;2015年7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批准为共建高校;2016年被河北省列为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第一批录取。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系、部),25个研究所。现有51个本科专业,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以及金融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等4个专业学位授权种类,其中工程硕士拥有9个授权领域。拥有1个河北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8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河北省重点发展学科;建有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及3个省级技术创新中心,1个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创新中心,3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工业设计中心,1个省级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1个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1个河北省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4个央企与学校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800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000余人,教授及其他正高职称人员230余人,副教授及其他副高职称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54人、硕士生导师473人,在校学生近3万人,其中研究生2800余人。有2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河北省“巨人计划”创新创业团队;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973首席科学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省部级以上专家称号180余人。另外还聘请了120余位两院院士、知名学者为学校兼职教授。学校设备总值5.9亿元,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250多万册,数据库规模达到32个数据库(平台),47个子库,校园网已经实现百兆桌面、千兆主干、核心支持万兆、全交换的网络结构。 学校始终坚持质量第一、内涵发展、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致力于融知识教育、能力教育、素质教育为一体的教学改革,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71项。建有1个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2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项目2项。获得河北省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学院1个,国家级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单位,河北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7个,河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4项,省级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项。学校在2011年获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06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6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长期坚持服务国家及地方重大工程需要,瞄准科技前沿,集中力量开展多学科联合攻关,承担完成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科研项目,取得了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标志性成果。近年来,学校主持承担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高铁联合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空间探测工程等各级各类项目900多项,科研经费达近10亿元。获国家、军队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240余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6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2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卓越研究奖1项,省部级自然科学、科技进步、社会科学一等奖45项。 学校秉承“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精心育人、志在四方”的优良校风,始终坚持培养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基础知识扎实、适应能力强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本科毕业生就业率近20年连续保持在96%以上,2009年荣获“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5年被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60余年来,学校培养了近12万名毕业生,造就了一大批知名学者、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人才。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报道了学校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曾赞誉我校毕业生为“托起彩虹的年轻人”! 经过70年的风雨兼程和历史积淀,石家庄铁道大学汇集军队、部委和地方院校优势于一身,形成了“慎思明辨、知行合一”的校训和“军魂永驻、校企结合、育艰苦创业人 ”的鲜明办学特色,在国家经济建设主战场谱写了一页页辉煌的篇章。在未来的征程上,学校将不忘初心,加快发展,努力建成国内知名特色大学,为“一带一路”、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二、专业介绍环境设计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隶属于我校建筑与艺术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现有教职工62人,其中教授、副教授共28人,讲师29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7人,国际商业美术师3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良,现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690人。学院教育以知识传授与艺术熏陶并重,以培养知行合一、锐意创新的应用型高级设计人才为宗旨,在做好学生的基础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强化实践教学,努力提高学生掌握市场消费动向和关注文化生活变化趋势的意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院学术氛围活跃,学生学风优良。近几年来,学生在全国商科院校技能大赛会展专业竞赛、全国海报双年奖竞赛、“挑战杯”河北省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中国大学生十佳会展评选、河北省环艺大赛、河北省大学生风景园林设计大赛中荣获国家级、省级奖20余项。(一)环境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实践能力突出,能够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建筑设计及城市设计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创新型复合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有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室内设计、中外园林史、中国建筑简史、外国建筑简史、景观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原理、设计表达与绘图、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主要课程:设置的课程除公共基础课程外,主要开设平面设计基础、立体设计基础、空间设计基础、VI设计、招贴设计、商业展示环境设计、经贸展示设计、界面设计、光效设计、道具设计、综合设计、广告学概论、艺术学概论、素描、色彩、手绘效果图、CoreDraw训练、3D、CAD训练、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三、招生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层次科类学制学费备注130502视觉传达设计80人本科文理4年8000元/人·年我校国标代码10107130503环境设计兼招专业名称科类山西湖南安徽河南湖北北京河北视觉传达设计文史类75244110理工类33环境设计文史类75244110理工类33注:以上招生计划总数如有变动,以河北省教育厅批准的计划为准。四、报名及考试(一)报名条件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有一定美术基础,外语语种为英语。2、根据生源地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本省(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统考”)。(二)文化考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生源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地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五、录取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进档考生范围内,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依次比对高考文化总成绩(含优惠分)和统(联)考成绩,均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仍相同则全部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六、违纪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原则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七、其他1、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经培训考试可获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D级职业资格认证。2、学校招办咨询电话:0311—87935166 招办网址:http://zs.stdu.edu.cn 建筑与艺术学院咨询电话:0311—87936761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 乘车路线:石家庄火车站乘坐148路公交车到棉六下车转乘23路至铁道大学或石家庄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至铁道大学。详情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0-06-23
专业科类总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其他总计49507652955160691178980363013123401521321481101210760664343150572026112国际经济与贸易文史174222223法学文史702323232523243222524汉语言文学文史70242232222222223英语文史75442111212223422123工商管理类文史7022143222222222222448市场营销文史15423222视觉传达设计艺术40110727481环境设计艺术40110727481金融学理工704332324123223国际经济与贸易理工18822222信息工程理工1058432242224数学与应用数学理工7050222422222应用物理学理工70247222432222材料类理工36052503658237324411224357832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理工175131043222352422223232322322228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卓越班)理工358333433323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外)理工6030101010车辆工程理工1057032425382222测控技术与仪器理工7048322422232工业设计理工40245353自动化类理工1801412933422542434235电子信息工程理工7033232334342122222通信工程理工70356334223234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理工105245432534763312562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理工35162211222223计算机类理工3358239104464521032951362433210533建筑学理工882394434434433352土木工程理工5254369756655263378522324454974830土木工程(卓越班)理工3544333333333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理工105364332322423222233测绘工程理工1409443332222352232422安全工程理工140809322323939422322交通运输类理工2803168854334232284732343354623交通运输(卓越班)理工351132312132223工程力学理工140265753742523544242653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理工70305424222242254工程管理理工14037554332222274242326223市场营销理工203722222物流管理理工1402795442222963423254工商管理类理工1403257738532232105552522521勘查技术与工程理工702723422766227城市地下空间工程理工704195342322424422332机械电子工程理工10590222252铁道工程理工70219554358433252工程教育实验班理工240240详情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2020-07-02
石家庄铁道大学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北省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石家庄铁道大学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工程学院,1979年被列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现为河北省人民政府、国家铁路局、教育部共建高校,河北省重点支持的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面向全国招收本科生。第四条 学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1号,邮政编码051130;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第五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为本科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具体工作。第三章 招生录取第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按各省级招办实际投档分数实施录取工作。第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等级顺序依次为A+A+、A+A、AA、A+B+、A+B、AB+、AB、B+B+、B+B、BB。如分数、等级均相同时,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3.浙江省、山东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比对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七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语种考生报考。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无色盲色弱。我校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各省已投档范围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英语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符合中外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可同时获得石家庄铁道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十九条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一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四年。第二十条 面向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招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高中班招生及学校承担的对口支援招生等录取办法按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录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石家庄铁道大学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招生录取工作。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800元/年˙生。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助政策体系完善,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等多种渠道的帮助。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石家庄铁道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7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第五条 统招普通本科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培养计划规定学分者,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3、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4、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6、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条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1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工作。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收取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500~800元/年·生。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有国家奖助学金、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tdu.edu.cn,电子邮件:stdzb@std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119,邮箱jiwei@stdu.edu.cn。第二十六条 2017级交通运输类、交通运输(卓越班)、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卓越班)、自动化类、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学生在南校区入学,一年后到校本部就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南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装院路甲一号,邮编051132。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 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第五条?统招普通本科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条?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第十三条?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3、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七条?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九条?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4、建筑学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北省、北京市考生,须联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联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6、报考我校组织校考省份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和校考专业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7、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8、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条?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1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二十一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待定,收取标准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500~800元/年·生。第二十三条?学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有国家奖助学金、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第二十四条?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tdu.edu.cn,电子邮件: stdzb@std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119,邮箱jiwei@stdu.edu.cn。第二十六条 2018级 土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安全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测绘工程、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卓越班)、材料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程力学 专业学生在南校区入学,一年后到校本部就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4
石家庄铁道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石家庄铁道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名称:石家庄铁道大学(原石家庄铁道学院),英文名称:“Shijiazhuang Tiedao University”;学校代码:10107;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省教育厅。第四条 学校校本部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邮政编码050043。学校新校区(龙山校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龙山路,邮编051132。工程教育实验班在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习,地址: 石家庄市四水厂路18号,邮编:050041。第五条 统招普通本科生,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铁道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石家庄铁道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下设招生办公室。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第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国家批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录取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第九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第十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比例内作适当调整。第十一条 学校在非实行平行志愿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依次考虑接收其它志愿的考生。第十二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关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不填报专业志愿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录取完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四条  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理科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文科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第十五条  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1、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2、对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在4C及以上,技术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分数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3、浙江省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录取条件时,不进行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4、上海市选考科目要求以我校公布为准。投档到各专业组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始成绩考生,再依次参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考生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在各专业组内调剂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额满。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第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男女招生比例不限。第十八条 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具体为:财务管理、会计学两个专业按工商管理类录取;交通工程、交通运输两个专业按交通运输类录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四个专业按材料类录取;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两个专业按自动化类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四个专业按计算机类录取。被以上大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先按大类进行培养,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选择专业。第十九条 部分专业的特殊要求:1、除英语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其余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建议英语、俄语语种考生报考。另外,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电子商务、数学与应用数学等专业由于专业培养与英语密切相关,建议英语考生报考。2、英语专业要求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满分以150分计)。3、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数学成绩不低于100分(满分以150分计)。4、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北京市、河北省、河南省、山西省、湖北省、湖南省考生,须艺术类省统考成绩达相应批次合格线,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相应省(市)划定的艺术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成绩直接相加所得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没有文化课单科成绩限制。综合成绩相同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高考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5、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安徽省考生,投档和录取按照安徽省有关规定执行。6、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属于教育部批准纳入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一批录取。只招收英语语种理科考生,要求河北省、山东省、河南省、辽宁省考生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05分(满分以150分计)。录取时只招收有志愿考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第二十条 面向河北省招生的少数民族(除汉族之外均可)预科生,培养模式为1+4,预科阶段为期1年,培养任务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民族学院承担。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当年确定的专业计划转入我校本科学习,本科阶段学制为4年。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工作。凡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 其他第二十二条 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住宿费收取标准:按宿舍条件,住宿费500~800元/年·生。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有国家奖助学金、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社会奖助学金等多项经济奖励、资助措施。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指南手册和学校网站。第二十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网址:http://zs.stdu.edu.cn,电子邮件: stdzb@stdu.edu.cn,招生咨询电话:0311-87935166。第二十五条 招生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学校监察处受理考生申诉和投诉,电话:0311-87935539,邮箱jiwei@stdu.edu.cn。第二十六条  2019级 建筑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专业学生在校本部入学;其他专业学生在新校区(龙山校区)入学,一年后到校本部就读。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国防科工局与石家庄铁道大学等五所高校共建2013-10-17
近日,河北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工局在北京市签署共建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大学、河北科技大学、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河北联合大学5所大学协议。根据协议,国防科工局将支持共建高校的国防特色学科和专业建设、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并在学校与国防科技工业企事业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给予支持。河北省政府将对国防特色学科、专业、实验室和创新团队的建设与发展给予重点扶持,对国防科研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并引导大学毕业生在军工企业单位就业。 (高长安 赵艳斌)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石家庄市北二环东路17号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电话:
    %u0030%u0033%u0031%u0031-%u0038%u0037%u0039%u0033%u0035%u0031%u0036%u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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