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常住居民
1.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4.备案人员、军人须按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受理(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审批(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制证(河北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发证(石家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人。
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申请人已满60周岁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石家庄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桥东区元南路66号
电话:86862518
矿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井陉矿区平涉路西
电话:82070009
正定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正定县正定镇恒州南街23号
电话:88028580
赵县出入境管理大队
地址:赵县城区分局南环路1号
电话:84922297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100元/证;一次有效签注20元/件。